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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“租”来的实力

1999-08-21 来源:生活时报 宁 一 我有话说

做生意首先要看对方的经济实力,一般说来,实力强的公司,其资信程度、偿付能力都比实力弱小的公司要好些。恰因如此,一些诈骗犯罪分子则利用人们相信实力强大的大公司、大厂矿的心理,“拉大旗做虎皮”,坑蒙拐骗,诱使一些涉世不深的经营者上钩。

这些骗子惯用的伎俩就是“租”实力。用少量资金,注册一个小公司,然后专在一些大公司、大厂矿办公楼内租房子。在这些大公司、大厂矿的办公楼租房子,可以鱼目混珠,因为从电话总机到办公地点、邮政编码,都同这些大企业相同。有的骗子为了做到天衣无缝。甚至与该大公司或大厂矿搞假合作,每年上交点管理费,就可堂而皇之地挂起该大企业“分公司”或“经营部”的牌子,做的是与该大企业相同的业务。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,有的公司为了贪图小利,竟将自己公司的银行帐户也“租”给了这些“假联营”者。结果,骗子从办公地点到公司名称、经营业务范围,从电话传真到银行帐户,都俨然以该大公司、大厂矿名义出现,对方信以为真,以为是在同大企业在做生意,便放心大胆地签合同,打资金。骗子钱一到手,即刻溜之大吉,人去楼空。等到被骗者找上门来,大公司矢口否认是自己属下所为,只承认与其是租赁与合作关系,况且骗子的公司又是独立的法人,与大公司无连带关系。因此,即使对簿公堂,受骗者也很难赢得官司。

为此,生意场上,时刻要警惕“租”来的实力。对其资信程度和经济实力,要有一个深入的了解。有的时候,只要多问几个为什么,不偏听偏信,或要求其大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或担保责任,骗术就会露出马脚。当然,所谓“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”,骗子的花样肯定会层出不穷,不断翻新,但“万变不离其宗”,绕来绕去,还是“租”来的实力,想办法看清和查清这一点,再高明的骗术也会失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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